星期三, 10月 19, 2005

我的眼裡容不下他的手勢...

怪~
好似這個會挑起我抓狂的神經一樣...我對某人過多的手勢非常感冒, 甚至到了厭惡的地步.

那要如何定義過多?
通常手勢會用來輔助說話者的內容, 搭配說者的表情, 可以讓我們清楚地感到他的情緒...可是如果說話的人, 一句話裡面會有三種以上不同的手勢, 那聽者要做什麼反應呢?免不了會被那有如萬花筒般的手勢所吸引, 一下子用食指在空中劃字, 一下子雙手做紡車輪旋轉狀, 一下子又捻道指般東引西指的, 這會兒又雙手手指交叉作xx狀, 一眨眼又變成了雙掌由內向外一翻, 直是目不暇給呀!
那一般人呢?例如, 突然想到一件事或一個搜索枯腸已久的答案, 我們大概會看到擊掌, 彈指, 或是敲腦袋一下這種反應, 可並不期望在這個時候會看到什麼有創意的手勢吧!
我無法定義過多; 但一旦看到了, 就會知道...
經過我的觀察, 這些過多的手勢與內容的相關度非常低, 甚至沒有關係...再對照發言內容, 可以發現內容極盡起承轉之能事, 一定給你先來個前言或劇情提要, 再用正反合法來個論述, 妙的是沒有結論!
到此我才發現起我抓狂的神經不是手勢, 而是溫吞的style完完全全與我急性子不容; 時間是寶貴的, 大家彼此的智識都差不多, 並不會有人不知道你在講什麼, 不用再來前言啦~
所以呢?~就把這些手勢當作風景唄!
沿路的風景並不怎麼美, 旅人也只能加快速度往下一個目的地去囉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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